婚姻出现第三者,只有在不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取到的证据,才会被法院认定并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对方承认的书面字据或录音、知情人的证言、他们在一起的照片或录音录像资料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