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办案时间多长时间期限
1.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等等。
二、公安机关可以不予立案的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不予立案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三、公安机关不立案么办
公安机关不立案处理办法如下:
1.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3.提起自诉。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6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