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申请驾驶证的过程中,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车的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最高为二百元至二千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会被判处15日以下的拘留。
2.如果将拥有前述违规情况的申请人借用车辆进行驾驶,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样会对其施加相同的处罚,也就是二百元至二千元人民币的罚款,并且还可能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为在道路上进行驾驶技能训练时,如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则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1)未持有有效的学习驾驶证明;
(2)所持有的学习驾驶证明已过有效期;
(3)缺乏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在场;
(4)由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替代教练进行指导工作。
若将机动车借给存在上述违规情形的申请人进行驾驶,则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九十三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二)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三)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四)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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