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险无效的情况如下:
交警没办法划定责任的情况不予理赔,如报险资料不足、未保留事故证据;
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是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不赔;
只买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的,车辆被盗被抢不赔;
车主违反规定或驾驶技术不好造成频繁出现产生的加扣免赔率不赔。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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