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法的,可以起诉。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一、房子被强拆好几年了怎么办?
收集证据,要求赔偿。
1.收集证据,如果被强拆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速度收集证据,将强拆的视频给录制下来,这就是犯罪的证据。
2.强拆者向法院申请了强拆,或是递出了强拆申请书,有法院判决。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递交意见书,法院会根据实况来判断要求是否允许。
3.正在被强拆,这个时候没有多余时间提出保护请求,直接报警。
5.趁户主不在,房屋已被强拆。这时到警局立案,要求警察侦查,同时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二、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情形有哪些?
没有经过裁决,不可以强制拆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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