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日期划定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再婚夫妻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一般来说,再婚夫妻涉及的继承问题需要弄懂以下几点:
1、亲生子女对自己的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2、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继子女无继承权。
3、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不会变为夫妻财产。
也就是说,再婚夫妻各自的子女当然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配偶也是有继承权,这里的继承权是指在法定继承的情况,当然如果有遗嘱,那就按遗嘱来处理遗产。
需要注意的一点,再婚夫妻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去世,那么该财产不能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再继承,而是直接作为遗产继承。
通常来说,老年人再婚在遗产上产生的纠纷较多。而年轻时双方再婚,可能会会涉及继子女的问题,如果继子女未成年的话,与继父/继母之间共同生活,形成教育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是有权继承其个人财产的,此时亲生子女往往会阻挠,独占遗产。作为有继承权的一方,应该及时维权,必要时可以求助再婚继承专业的律师。
虽然在法定的继承顺序之中,配偶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是由于已经离婚,且即使有了再婚的对象,却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已经死亡,也即此时并没有重组家庭成功,那么此时配偶自始不存在,故此是不能参与遗产的分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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