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的相关待遇和工伤鉴定程序。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会按月支付其工资,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发生变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鉴定程序包括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送达等步骤。
在工伤期间,工伤职工所在单位会按月支付其工资,而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发生变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鉴定程序具体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 伤 工 资 由 谁 支 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工伤职工工资,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程度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费,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工伤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可以获得按月支付的工资,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发生变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鉴定程序包括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随机抽取专家组进行鉴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相关机构等步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工伤职工工资,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程度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费,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因此,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