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同方式
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租、入股、抵押、买卖、交换、赠与等方式转让。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如何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我们会在正文中展开说明。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过户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变更地籍调查。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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