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减员不影响上社保,具体如下:
1、一般单位都会以15号为一个分界线,15号之前入职员工缴纳当月社保,15号之后入职员工不缴纳当月社保;
2、15号之前离职员工不缴纳当月社保,15号之后离职员工缴纳当月社保。
对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个人账户上。政策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利息等。划入标准为: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0.8%划入;年满45周岁的职工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1.2%划入;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本市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的3.8%划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本市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的4.4%划入;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待遇的老工人,按照本市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的4.8%划入。如果社保缴费基数低,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就少,就会影响职工待遇。影响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一般是在几号交
社保一般是在1-10日交,具体如下:
1、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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