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记名股票的权利:
1、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
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3、分红;
4、其他权利。
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区别有哪些
一、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区别有哪些
1、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区别如下:
(1)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同,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记载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2)转让方式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记名股票的转让,一般都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
(3)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不同,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进行分红等事项,无记名股票,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记名股票的特点有哪些
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
2、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
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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