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有哪些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退休职工是否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方面的保险待遇,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在用人单位继续的工作过程当中发生的工伤,从而是可以享受到相关的意外险等相关的保险的。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做出的一种明确规定。
二、工伤保险理赔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理赔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证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医疗的资料;以及工伤费用的相关凭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保险公司赔偿后用人单位不赔偿吗
工伤保险公司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是不需要再赔偿的,不过部分单位会给予一笔慰问金,但慰问金并不是强制单位必须要给的。
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医疗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享受。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员发生工伤,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符合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相关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n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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