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失信人员满五年仍然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不履行永远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还是尽自己所能早日履行相关判决避免失信,然后才可以提起信用修复功能,才能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全文3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