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保最低缴纳比例是什么
时间:2024-05-03 09:17:09 1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缴纳社会保障保险费方面,其基准即缴费基数,往往会与所在地域的月度平均工资水平进行紧密连接。

具体来说,缴费基数的确定需要根据劳动者过去一年内,自次年元月起至同年十二月止所获得的所有工资性质的收入总和,从而得出每个月份的平均数值。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其标准亦是参照当地同一时期内的月度平均工资金额而定。

关于“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详细如下:

首先,养老保险的缴纳,由雇主承担部分占比20%,作为职工代表的个人则承担8%;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雇主的比重达到10%,而员工个人则需承担2%;工伤保险,雇主负担的额度为0.2%-1.9%之间,而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再次,生育保险,雇主和员工各自承担1%的份额,员工个体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最后,失业保险,同样由雇主和员工分别承担1%,职工个人需分担0.5%的比例;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雇主和员工双方应保持一致,可在5%至12%的幅度区间内进行自由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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