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职乃在执行职责过程中付出生命的代价。
此概念涵盖了众多职业群体,从政府官员到企业员工乃至集体单位从业者等等。
简而言之,因公殉职即是指在职期间因为执行职务而失去生命。
然而,该定义所涵盖的范畴更为宽泛,是对应于国家公务人员在其公职生涯中因公殒命的情况,例如在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八条规定,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
(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全文4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