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死亡赔偿规定概述
时间:2023-07-01 19:53:00 1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员工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上年度计划区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受抚养亲属的养老金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儿或孤儿10%。但是,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为统筹区职工上一年度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1、患者是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医疗机构会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以使用的收入20来计算。对于60岁以上的患者,医疗机构会根据患者的实际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来计算死亡赔偿金。对于75岁以上的患者,死亡赔偿金只能按照5年来计算。2、患者是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医疗机构会按照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可以使用的收入来20计算,对于60岁以上的患者,医疗机构会根据患者的实际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来计算死亡赔偿金。而75岁以上的患者,死亡赔偿金只会按照5年来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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