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时,房款收据是否不可或缺?
时间:2023-07-17 08:03:39 30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买房人支付了房款,出卖人却没有打收条,只是在合同上房款的位置画押了。需要分情况考虑:第一种情况:如果买房人支付购房款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因存在银行流水记录,即使出卖人没有打收条,也没问题。银行流水是完全可以证明买房人支付房款的事实。第二种情况:如果买房人支付房款是通过现金支付的,首先要看在合同上是如何记载的,比如记载有:今收到购房款多少元,签字、日期,并按手印,如果这样记载,也可以直接证明支付房款的事实。如果只是在合同中原来记载房款支付时间条款上画押,并不能证明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还需要其他证据佐证。比如:视频监控,谈话录音,在场证人等间接证据佐证支付购房款的事实。

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了怎么办

第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中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你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中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较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此外,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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