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拆迁整体方案;注意征收补偿标准;注意征收补偿方式;注意协调异议的规定;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注意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定格式合同等书面协议时,应注意什么?
在消费领域中,格式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而单方拟定的合同条款。由于这种合同不是与消费者协商制定的,消费者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在签署合同时,消费者务必要注意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存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由上所述可知,消费者在签署格式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合同的内容是否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也就是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强加于消费者甚至坑害消费者的内容。二是合同中经营者不得减轻、免除其损害消害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其合法权益得到补救和赔偿的最有效方式,是使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不得任意减轻或免除,否则就是直接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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