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时间:2023-04-14 04:40:26 2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3.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

4.交易市场不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式如下:

出让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转让方式:

1.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

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5.合建;

6.赠予;

7.继承。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文3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