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不可以穿警服。
仿冒警服并使用警察特有的标志属于违法的行为,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日以下拘留。警服象征着国家公权,只有人民警察才能配备。也正是为了维护公权的正义和权威,防止公权被滥用,公安部对于警察的行为有严格的限定,此外,国家法律更是明文规定,各种擅自制造、销售、使用警用装备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2、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3、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4、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5、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等。
乱穿警服违法吗?
乱穿警服违法警服属于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特定服装,其他人员是不可以穿警服的。保安是单位的员工,不是执法人员,更没有执法权,所以,不可以穿警服的,警服是人民警察的象征之一,它代表着国家行使权力,任何个人擅自仿制、出售、穿用都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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