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碰了轿车谁负责
当电动自行车与小型车辆产生意外撞击所导致的事故中,若该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类型,那么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应参照如下标准进行:
如果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行为并无过失,那么其赔偿责任应由机动车一方全权承担;
如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确实存在过错,并且其过错程度较为轻微,就可以适当地减轻机动车一方向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支付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一方坚持认为自身并无任何过错,在此类状况下,其赔偿责任应该不超过总金额的10%。
概括地讲,电动自行车与轿车之间发生碰撞事件的责任依据在于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失程度及相应的行为举动。
在对此类事故进行处理过程中,交警部门将依据对事故现场的勘查、检查、调研情况,结合相关鉴定机构的结论,出具正式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此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前车溜车撞后车谁负责
前车溜车撞后车的,一般是由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为溜车导致的碰撞中,后车是处于被动状态的,是由于前车主动撞上后车导致了事故发生,所以应当由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则后车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再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n(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n(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n(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n(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n(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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