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自有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家庭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被征收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区房委办提出申请;第二步:区房委办查原件、留复印件,根据“保障系统”进行查验;第三步:向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发放《天津市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西青区房管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xq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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