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批准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犯罪的;(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和控告人进行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的;批准或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和处罚作为是否可能出现社会危险的考虑因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徒刑以上。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共同犯罪主犯能缓刑吗?
共同犯罪的主犯,如果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判处缓刑。其他主犯,如果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一、以下情形不判缓刑:
1、累犯不适用缓刑;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4、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其他不能判缓刑的情形。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是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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