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案。柳州市城投公司原职工李某,明知房屋拆迁补偿材料是伪造的情况下,仍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审核,骗取拆迁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被提起公诉。
李某,男,现年37岁,是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职工,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审核工作。在当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柳北区长塘镇鹧鸪江村水碾屯的一处房屋因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在2010年4月22日已被柳北区城市执法部门强制拆除。然而,2010年5月,南宁市某房屋拆迁工程公司柳州分公司拆迁员谢某(另处理)伙同该公司总经理何某(另处理),共同预谋利用上述已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测绘图,虚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方式骗取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款。两人商定后,何某将骗取的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款一事告知市城投公司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审核的李某,李某对此表示默许。
之后,谢某伙同鹧鸪江村水碾屯第六村民小组组长陈某(另处理),伪造了一套虚假的房屋拆迁补偿材料,并交给李某审核。李某明知上述材料是伪造的情况下,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予以审核通过,骗取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款16.2万余元。事后,李某从中分得2万元。公诉机关认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构房屋拆迁补偿材料的方式骗取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款,其行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李辉当庭认罪,并哭诉自己之所以走上歧途除了心存贪念外,还因自己交友不慎,做了国家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十分后悔,希望法院能对其从轻处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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