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对方的上诉状后,首先应该积极、认真研究对方的上诉状或相应的证据,针对对方的上诉请求内容形成自己的答辩意见,有必要时应该及时针对对方的上诉内容及提交的证据,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新证据,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二审法院举证。
之后便是应该准时参加法院质证或庭审活动,并向法院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单位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及统一社会代码登记信息。
另外,如果当事人无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或操作经验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理参与诉讼,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法院工作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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