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由于没有设立法人,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一、分公司可以作为公司股东吗?
分公司不可以作为公司股东。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和独立法人资格。涉及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由总公司独立核算,即分公司属于有公司字样但不真实意义上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股东的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等事项承担责任,分公司的性质决定了不能对相关事项承担责任,因此不能成为股东。
二、分公司可以当原告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包括诉讼活动,所以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三、分公司、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如何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跟子公司的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都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之外,不能清偿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资人追偿;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全文9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