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鱼塘征收补偿如何算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地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鱼塘征收补偿及估价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鱼塘征收补偿及估价中需注意的问题:
1.对鱼塘及设施的认定。征收鱼塘和养殖水面,必须是付出人工劳动的养殖方式及相应设施,而区别于自然水体或几位简单粗放的养殖方式。
2.对精养方式的认定。是否构成精养鱼塘,对其价值有很大影响。养殖方式分为精养、半精养和一般饲养几种程度,不易区别和把握,主观性较强。
3.由于鱼塘养殖属于特殊生产方式,采用收益还原法需要考虑的制约因素很多。最重要问题包括客观收益、收益年限、风险因素,还原率等。
三、农村鱼塘征收补偿的面积计算方法
线路穿越鱼塘的土地面积是由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来确定的,包括道路路线、辅路、防渗堤等,面积可以直观确定,但直观反映的却是场地实际。这种方式本身忽视了鱼塘立体结构、水体介质、坝体带来的容积和水位变化、水下养殖生产空间的变化,解决水下空间实体变化和水面表象关系必须建立合理的水下、水下、水面转化关系,充分利用水体可塑性的介质特征。主要方法有两种:
1.容积比例分配法
以地面建筑按不同用途建筑面积分配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作为分配土地面积的比例系数,以线路下沉型坝体占新建鱼塘容重的比例作为分配水面表面积的比例系数,所得面积作为征地补偿面积。即容积比例分配法。这种方式的数学计算的意义必须是梯形结构而不是矩形结构。
2.透视反射法
将水中坝体的底面积向上投影到水面上的投影面积作为占地面积。该方法符合透视原理,利用鱼塘水深较浅、基底可见的特点,对水下地表表面积进行隔水渗透、空间转换,再次真实反映水下坝体实际场地状况。缺点是没有充分利用水体整体性和介质性、变化性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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