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已经正式将自治区境内的原城镇国有企业及城镇国有单位兴办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工作过、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老职工(以下简称“五七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那么呼和浩特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呢?
呼和浩特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目前,已经进入经办阶段,如玉泉区等部分城区申报人员的资格已经审核完毕。
呼和浩特五七工养老保险据政策规定,此次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五七工”必须还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二)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
(三)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满三年;
(四)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而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正在享受遗属生活待遇的,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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