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安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要办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二、吉安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具备上述条件。
三、吉安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
第七条设立公证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
四、吉安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材料
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
拟任公证员居民身份证、公证员执业证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开办资金证明
办公场所证明
五、吉安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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