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应该怎么收集确凿的证据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收集确凿的证据是:
1.悔过书。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文书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可以证明对方家暴。
3.医疗诊断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
4.书证。
5.视听资料。
6.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如果有人看到的,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二、家庭暴力损害赔偿金额标准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金额标准是1000-3000元。由致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可判决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因过错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按照致害程度赔偿1000-3000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家庭暴力离婚流程
1.起草暴力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暴力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等待法院将决定是否受理该暴力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暴力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的时间之内会通知对方发送起诉状的一个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的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的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n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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