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严禁对事故车辆进行人工修复。
实行肇事逃逸维修伤员车辆的做法无疑将丧失部分重要的事故证据,一旦因此致使事故责任难以判别,那么,逃逸者应承担起所有事故责任。
然而,若有力的证据能够证实对方同样存在过失,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地削弱逃逸者所承担的责任比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