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收房流程是什么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查验三个文件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三个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开发商就房屋质量对购房者做出的承诺。一旦出现问题,需承担维修责任。
(2)《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房时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表中的所有项目都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一项都不可收房。
(3)《住宅使用说明书》类似于产品合格证,上面说了房屋的各类信息和注意事项。
4、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新房收房注意事项
1、在验房过程中,要查看专业机构出具的《面积实测表》,了解公摊面积和构成;对于精装修的房子,可以请专业验房师帮忙验房。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告知开发商,要求其承诺限期修补完整或要求赔偿。
2、针对验房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逐步记录,并要求开发商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根据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3、交费用。除了房款的多退少补之外,还有三类费用需要缴纳,分别是契税:1-3%的网签价格,公共维修基金和一年左右的物业管理费。
4、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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