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运营的、小型车,都是没有强制性使用年限的。
但这些车的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车管所就会有人将这些车引导报废了,而这点在国外是不存在的。
2.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这几类车的强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过15年。
也就是说,当车辆的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就算车况再好,也是要被强制报废的。
3.微型载货汽车这种车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2年,也就是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就必须要报废了,无论车况如何。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这种车型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0年,当车辆开10年后,肯定不能通过年检了,非报废不可。
自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规定执行淘汰老旧车报废,其中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最大行驶里程60万公里强制报废。
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报废新规》第五条
《机动车报废新规》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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