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为了保证权利人的权益可以得到实现的一种方式。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对其存在异议,可以申诉,人民法院会在十五天之内对其进行审查。申诉通过的机会大不大,主要看其申诉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理、不合法,人民法院是不会予以通过的。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刑事申诉完可以再申诉吗?
视情况而定,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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