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与个人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包括了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残疾,交通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但如果因被保险人殴斗、醉酒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1、一些团体意外险是可以提供医疗保障的,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费用,若是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范围内的,保险金额按照80%比例进行给付。
2、被保人因遭受事故意外,且因为此事故造成合同所附残疾程度及给付比例表内所列残疾中之一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需要按照被保人伤残程度与赔付比例表中相应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来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被保人因遭受事故意外,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意外保险的条款中所立规定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一般来说,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意外伤害门诊、住院的医疗费,以及意外伤残、身故保险金等。需要注意的是,被保人在出现意外事故之后,情况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即可获得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的赔偿金,且终止保险合同。
二、团体意外险伤残赔付标准
1.看意外险在购买时是赔付身残和全残,还是包括1-7级伤残,还是1-10级伤残。如是包含1-10级伤残,按照保额10%赔付。
2.具体赔付比例需要根据意外保险的协议内容确定,无固定赔偿,以双方约定为准。
3.团体意外险鉴定标准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且保障范围是24小时发生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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