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吗
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在转让时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4.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使用权是不是所有权
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两者有许多不同点,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2.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3.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
4.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
三、使用权是什么
使用权,意思是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n(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n(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n(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n(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n(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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