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规认识和理解上的不一致等等原因造成的。执行劳动合同出现种种争议是不可避免的。产生劳动合同争议的直接原因主要如下:
一、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以下几种情况:
1、因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起争议。
如一些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订立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因劳动合同条款不平等,只规定义务,不赋予权利引起争议。
3、因劳动合同条款不清楚,含义不明确引起争议。
4、因不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发生争议。
用人单位方面常见的有:不按规定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不执行女工的特殊保护政策;不执行工资补贴等等。劳动者方面常见的有:不按规定完成生产任务;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等等。
二、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因对原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双方当事人意见不一而发生争议,如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种岗位或依法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劳动者拒绝变更而发生争议等等。
三、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劳动合同期满前,单方解除合同引起争议,常见的有: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解除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引起争议或者劳动者不顾合同规定,擅离岗位,另谋职业,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失而引起的争议。
四、因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
这方面常见的有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而强行延续劳动关系或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强制要求企业延续劳动关系而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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