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工程转包中保障发包人的权益
1.规范建设工程承包行为,提高承包人自身素质。针对建设工程中转包、分包仍然存在的实际情况,应当规范中小承包人的行为,理清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劳动素质和法律知识。以规范、法治灌输承包人的思想,从而达到行为的程序化和标准化。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增强他们自身法律维权的意识。
2.保障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在转包、分包的建设工程中,作为最小承包单元的实际施工人维权一般都很难,因为他们不与发包方直接联系,一旦转包、分包环节的一个人不露面,遇到侵权就很难维权了。不过,这个问题已经得到重视,相关司法解释已经规定,可以他们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下一步就是要解决执行问题了。
3.保障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对于材料款和人员工资,大多垫付了很多。所以要切实保障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4.保障承包人索赔可得利益。因为发包方自身原因或者天气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承包人重大损失的,要保障承包人的可得利益索赔权,不能让他人或者意外原因造成的损害,由承包人独自承担。
二、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如下:
1.转包行为无效。
2.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
3.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4.转包工程的,转包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三、转包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转包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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