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必须在收到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天内审查结束,并下达执行裁定书。
一、商标异议复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支付令申请的条件与施行步骤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是有一个支付令程序,也叫督促程序,启动这个程序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你提出支付令申请程序后,法院不会直接向债务人下达还款通知,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15天)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话,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并通知你另行起诉。如果债务人在15天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强制执行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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