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全险撞到人自己还要承担费用吗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若致损原因在于机动车本身,且其负有责任者,先行由受保于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法定限额内进行赔偿。
若赔偿金额仍显不足,或机动车并未投保商业保险者,则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已投保商业保险,且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可全额赔付者,则无需再由责任人支付任何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撞了别人的车我全责保险怎么赔
关于交强险赔付方面,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险公司受理后,将会运用贵司所投保的车辆交强险为对方法律程序中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赔偿。
对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其通常都是设定为固定的金额,例如财产损失部分最多可获得20,000元的赔付,在医疗费用方面则最多可申请到18,000元的理赔,至于人员伤亡,最高可获赔180,000元。
其次,若交强险的赔偿无法完全覆盖对方法律程序中的全部损失,那么剩余的部分将由贵司所投保的商业险种(如第三者责任险等)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而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则主要取决于贵司所选择投保的保险额度。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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