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几年前被猥亵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若欲追究其刑事责任,必须经过十五年才能够超过诉讼时效期限。
因此,如今仍然可以选择报案。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间内,权利人如果不行使自身的权益便会失去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在我国的民法体系中,明确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
这意味着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两年。
特殊诉讼时效。
其中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这些情况包括:
因身体遭受伤害而要求赔偿的;
销售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商品但未进行声明的;
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租金的;
以及寄存物品遗失或损坏的。
最长诉讼时效。
这是指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十几年前的欠条可以不承认吗
在法律层面上,欠条必须受到尊重和认可。
只要欠条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签署的并且具有实际的有效性,那么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其本身仍然具有效力,然而,欠条的诉讼时效性则有可能逐渐丧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欠条持有人拒绝承认该欠条的存在,对方有权选择申请进行笔迹鉴定,这将有助于确认真正的欠条持有人以及欠款的确切数额。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十几年前被猥亵”,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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