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证和房产证一般什么时候能够办下来
如果是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是二手房,那么房屋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产证和土地证怎样换成不动产登记证
换证步骤如下:
第一步:将房产证和土地证换成不动产证,需要权利人持现有的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先到市房产管理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的权籍调查科作权籍调查,等调查结果。
第二步: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权利人就可以带着房产证、土地证及调查结果,到中旅银行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换证手续。
第三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该登记后,权利人一般3个工作日即可领取新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77号)的要求,要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确保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
在新的证书公布前申请登记的,继续发放旧版证书;新的证书公布后申请登记的,发放新版证书,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因此,不建议申请换发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
三、房屋两证补办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证丢失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一)、备件申请
1、备件申请需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申请人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申请人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一定的查档册费后,房地局会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另外由于各地房地局指定的报纸不同,登报的价格可能会有所差别。
总之,遗失房产证应该先去所属地区房管所申请,然后做测绘,再凭手续登报纸(测绘和登报可同时进行,都要等几天才能出结果的,房管所指定的报纸。报纸出来就可以去补办了。手续齐全后,等1个自然月,本人凭有效证件就可以领到新的了。
土地证遗失补办流程: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2、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在十日内无异议由土地权利人申请所属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人员到实地测量。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5、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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