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所以能交保释金的,其所判刑期可能是: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可以达到25年。
2、是指管治期间同时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执行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执行完毕。
一、保释的义务
(一)法定义务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③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⑤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酌定义务
①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②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③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办案机关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具体情况等,有针对性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一项或多项酌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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