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安置房一般是补偿给一个家庭的,该安置房产权可能属于家庭成员共有,若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经过单方共有人的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此外,若该安置房没有依法取得产权证书,则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无效。并且安置房的买卖从被拆迁者签订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所隔时间较长,容易出现价格的波动,双方容易就价格产生纠纷。
买回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1、无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的回迁安置房是由村集体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安置对象一般也仅限于本村村民,这类房屋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产权房”。
这类的回迁安置房一般也是不允许向本村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出售的。而且依据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政策,这类房屋现在也无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因此购房人也是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2、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过户。有的回迁安置房虽然能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但也并不意味着该房屋权属登记就可以过户到购房者的名下。
因为根据我国很多城市的政策规定,这种回迁安置房是有限制上市交易的时间的,也就是在一定时间内不允许上市进行交易。这个时间可能是三年,也可能是五年,但是在这个较长的时间内购房者是无法要求房主办理房屋权属过户的。
3、房屋买卖交易的不稳定性。由于长时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回迁安置房房屋买卖交易就会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
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房主一房二卖和房主单方解除合同。因为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时间较长,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也是在不断变化。在等待房屋可以办理过户的时间里,房主极有可能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将房屋再次出售或者拒绝出售,购房人漫长的等待到最后也很有可能是一场空。
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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