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分居。夫妻双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应当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因此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分居,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在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就会同意离婚,然后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分居四个月能起诉离婚吗?
分居四个月可以起诉离婚,但无其他情况,法院不予支持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一般先进性调解,只有当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夫妻关系破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有赌博、吸毒等行为且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二年;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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