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争议的法律诉讼程序,其详细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需向所在区域的基层法院提交具有明确请求权基础的书面诉状及相关证据资料;
其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述诉状和证据之后,应当在法定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审查决定;一旦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且符合管辖范围,将对该案予以正式受理并发起相应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还会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接下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当事人只需耐心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法庭调解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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