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北京大妈辱骂让座乘客的视频被热搜。这一事件涉及两种法律关系。第一,年轻人给老弱病残群体让座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第二,老人在公共汽车上辱骂乘客是否违法?首先,第一个问题,其实让座应该是一种自愿行为。弱者不能把让座当成法律规定的严格行为,也不要用一些极端的方式要求别人给自己让座。第二个问题的大妈辱骂让座乘客涉嫌违法。公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因此说,别说让座不及时不能骂人,即使别人不让做,也不能骂人,因为让座是美德,而非法律义务。
大妈嫌让座慢辱骂乘客被行拘,谩骂侮辱他人犯法吗
近日,有网友爆料,北京公交车上一名自称肢体残疾的60多岁女性,因为车上一位年轻女乘客未能在第一时间给她让座,这位大妈大声责骂,言语中多次歧视外地人。
北京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对此事回应表示,这位大妈的行为未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实质的伤害,只能做道德层面的引导。
道德层面的东西我们不好处理,(引导文明乘车)这块工作其实我们一直在做,但没办法保证每个乘客都符合道德准则,只能一点点改善。目前从法律规范上来说,她没有明确的违法行为。除非她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违反了公共治安的一些条例的情况下,我们才会选择报警,让警方处理。该工作人员说道。
警方经工作查明,5月27日8时许,闻某珍(女,63岁)在乘坐856路公交车期间,多次使用歧视性语言谩骂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查获后,闻某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改。目前,闻某珍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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