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已经完成建设工程并经验收后,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一、承包工程款能从查封房产中优先执行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了施工工作,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在承包人催告后仍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情况下,承包人依法享有的对该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具体行使条件如下:
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
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什么
工程款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方式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全文8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