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书一定会给本人吗
行政处罚书一定会给本人。行政处罚书不一定会直接送达给本人,但会确保被处罚人知晓其内容。
1.对于治安案件,如果被侵害人的存在,公安机关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
2.这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如治安案件,行政处罚书会以复印件形式送达给受害人,但并非所有行政处罚都直接送达给本人。
3.其他行政案件虽然也有向被害人送达的规定,但并未明确规定送达的具体时间。因此,行政处罚书的送达方式会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确保被处罚人知晓其内容是关键。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是行政处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其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
3.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可以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送达,以确保被处罚人知晓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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