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罪名通常囊括以下几种情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蓄意伤害他人,且形式恶劣、影响深远;
采取追逐、堵截、谩骂、恐吓等不良手段,对他人实施恶劣行为,情节严重者;
以暴力方式强行索取或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情节严重的;
在公众场合故意挑衅,引发混乱局面,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这些行为无疑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
以在公共场所为例,如果无理地攻击他人,引起众多旁观者围观,从而扰乱公共秩序,这便有可能会被视为该罪名的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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