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承租方拖欠租金而未予清偿,出租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法定权益,旨在要求承租方履行债务责任。
然而,须注意的是,该起诉状需包含以下几个要点,即出租人及其代理人的明确身份信息、承租人的详尽个人资料以及详细说明债务事件发生时的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数额和出租人催讨该款项的请求理由。
对于那些确实面临着起草起诉状难度较大的出租人,他们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提出起诉,但需要由人民法院将其陈述内容予以正确记录,并向被告方进行告知。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应确保出租人能够依法享有其合法的起诉权。
若起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起诉条件,那么人民法院就必须接受此案,并在收到起诉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工作,同时向出租人发出相应的通知。
反之,若起诉并不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也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
若出租人对此裁定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而言之,出租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承租方偿还所欠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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